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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首次发布老年教育发展规划
发布时间:2022-06-28    点击:    来源:原创

  近日,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发布《常州市“十四五”老年教育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划》”)。根据《规划》,到2025年,到2025年,本市形成覆盖面广、灵活多样、特色鲜明、规范有序的全市老年教育新格局,高水平实现“市、辖市(区)、街道(镇)、社区(村)”四级老年教育网络,街道(镇)老年学校建成率达80%,社区(村)老年文化活动场所(老年人学习点)建有率达100%,全市参加各级各类老年教育学习活动的人数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达40%以上。

  《规划》明确指出,常州已经进入了深度老龄化社会。截至2021年底,常州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00.87万,占户籍总人口的25.99%。老年人对文化养老的学习需求与日俱增,并已成为生活品质提升的重要标准。随着60后陆续步入老年人行列,老年教育的层次需求、个性需求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。全市老年教育虽然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取得了较为可喜的成绩,但还存在一些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,老年教育“不充分、不平衡”的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,基础仍较薄弱。

  《规划》强调,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实行“政府主导、多元参与、面向基层、普惠共享、创新驱动、协同发展”的基本原则,不断丰富全市老年教育资源,扩大优质老年教育的辐射面,加快构建现代老年教育体系,加快提升新时代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,进一步推动全市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有特色地发展,努力打造“常有颐养”民生品牌。

  《规划》部署了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,包括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,提升老年大学的办学水平,鼓励各种教育资源参与举办老年大学,积极发展网上老年大学。同时提出社区老年教育推进计划、课程资源建设推进计划、线上线下教学结合推进计划、养教结合推进计划等五个重点计划。

  《规划》还明确了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条件,要求在教学场所面积上,市级老年大学不低于8000平方米,县区级老年大学不低于4000平方米,社区老年大学(学校)不低于500平方米,社会力量办老年大学不低于500平方米。《规划》提出将出台《常州市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标准及评估办法》,对老年大学(学校、学习点)开展等级评估,评估结果纳入对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。力争到2025年,实现合格校达100%、优秀校达50%以上、示范校达20%以上。

  据了解,发布老年教育发展规划,这在常州是首次,在全省设区市首开先河。《规划》明确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标准,这在全国尚属首次。目前,全市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标准及评估办法的研制工作已经启动。(常州市老年教育发展中心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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