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常老大【2017】10号文“关于印发《关于教坛新秀、教学能手、骨干教师和老年教育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”精神,我校将组织评选第二批“教坛新秀、教学能手、骨干教师和老年教育名师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:
在编教师可分别申报“教坛新秀、教学能手、骨干教师”;兼职教师可分别申报“骨干教师和老年教育名师”。申报者均填写“教坛新秀、教学能手、骨干教师和老年教育名师申请与审核表”。
二、评选条件:
具体参照“常老大【2017】10文”(详见附件)。
三、评选时间:
本人申报和系部推荐截止时间:6月20日;
工作实绩与成果展示时间:6月25日
专家评审时间:7月份
评审公示时间:8月份
审定公布时间:9月初
四、评选要求:
请各部门、系部高度重视,组织在编和兼职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,对照条件踊跃申报,并做好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