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5日,我校召开校务委员会全体会议,校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。会议由校长张金富主持。
会上,常务副校长王亮伟认真解读了《常州老年大学章程(修改稿)》的具体内容,让与会教职工代表有了更具体的了解。《章程》共7章40条,从总则、组织机构、行政人员、教师队伍、学员、课程与教学、办学经费、附则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学校以人为本,依法治校,提升办学水平,促进改革成果上所做的思考。
张校长强调,该章程在草拟、讨论、修改、定稿过程中广泛向全体工作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,它的出台无不体现了民主性、有效性和严肃性。要切实发挥学校这部“根本大法”的积极作用、引领作用、规范作用和承继作用。
本次校务委员会以全票通过了学校章程,体现了常州老年大学全体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共识,凝聚了全体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美好愿景,对催生校园文化新面貌,形成师资队伍新资源,孕育课程改革新成果等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
会议还对《关于老年教育指导下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(草案)》进行了讨论并通过。(办公室 孔云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