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明玉
依据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的要求,受财政部门委托,常州恒信会计事务所于10月29至30日对我校进行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。昨日,其年度审计报告已送达我校。
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我校财务工作情况,并给予较好评价,其审计结果为:一、学校按准则和制度规定编制财务报表,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。二、设计、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,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,公允反映了常州老年大学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收支结余情况。
本次审计,是对我校财务内部管理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一次检查和促进,通过自查和审计,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并能取长补短,更好地改进财务工作,提高财务业务水平。